近來台灣政府與學界熱烈地討論如何吸引國外人才回流,我最近在美國商學院博士班的學業即將告一段落,甫投入美國的學術就業市場,在此提出我的一些觀察和想法,希望能夠做為政府和學界未來吸引人才策略的參考。
在美國的商學院,一般只要學生通過論文研究計畫,在畢業前一年就可以開始投履歷表應徵助理教授的工作,由於各校的學者都會固定參與幾個年度的學術會議,因此這些會議便成為各校網羅及面試人才的重要場合。在會議召開前的一、二個月,隔年度開出助理教授職缺的學校就會將職缺張貼在幾個主要的高等教育求才網站,以便有意應徵的候選人將履歷資料寄到該校的評選委員會並安排在會議中作第一次的面談,之後再針對入選的候選人安排長達二天的校園內演講和與系上所有教授和院長的一對一面談,甚至還安排房地產經紀人帶領候選人參觀當地的居住環境。
首先,我在美國的高等教育求才網站上除了看到美國各大學的求才公告之外,也看到來自中國大陸、新加坡、南韓、香港一些大學的求才公告,顯示這些學校已經開始主動向外尋求人才,很遺憾的是,我在過去半年內並沒有看到任何台灣的大學在這些網站上貼出徵才資訊。第二,在美國舉行的專業會議中,先前所提到的這些亞洲的大學的評選委員會有一些教授參與會議,並和出席的博士生交談並主動尋求合適的人才,同樣的,很少看到來自台灣的大學積極參與這一類的專業會議並尋找有潛力的人才。第三,美國和亞洲其他國家的大學在十月甚至更早就已經公佈隔年秋季的助理教授職缺,反觀台灣,當年九月的職缺通常在當年一月以後才在台灣的國科會或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的網站上公佈,在爭取人才回流上已經失去先機。更重要的是,美國及一些亞洲國家在接受應徵申請時有相當高的彈性,他們可以容許尚未得到博士學位但即將在職缺開始之前畢業的候選人申請該助理教授的職缺,甚至容許尚未得到學位的博士候選人先到職教書和研究並且在一年內完成博士論文和答辯。反觀台灣,或許是因為國內的博士數量太多,和其他國家相比之下,台灣各大學的思維比較傾向於賣方市場的老大心態,求職者和求才者的地位極不對等,因此大部份的大專院校對於學位的要求十分強硬,應徵的人必須要先拿到經過駐美代表處認證的文憑才能提出申請,只有少數比較有彈性的學校容許通過答辯的博士候選人申請,由於一般博士生畢業的時間在五月下旬,通過博士論文答辯的時間約在三至四月,通過代表處認證的時間約為六月,早已錯過許多台灣學校的面試機會,這些想回台貢獻的留美博士只能在待業半年至一年或找個博士後研究之中作選擇,若這些人才有承擔家計的壓力,台灣的助理教授職缺通常不會成為第一選擇。即使進入了大學的申請程序,也必須經過一系列的系所院校甚至外審等重重關卡,一直要等到六月甚至更晚學校才能確定是否聘任,如此冗長的等待時間不但不合理,也絲毫不具有任何的競爭力。
雖然很多人提出台灣教授的薪水過低是人才流失的重要因素,但是在制度層面上,台灣大專院校在求才上的消極態度與徵才的官僚體系也製造了極高的障礙,致使台灣的工作無法在第一時間成為留美學生的首要考量,一旦海外人才在關鍵時間點決定在其他國家工作和定居,生活安定之後,日後要爭取這些人才回流的難度將更為加倍。由於留美的博士人才一般具備比本土博士更高的語言能力,國際化的能力使得他們工作地點的選擇比在台灣受教育的本土人才多出許多,政府和大學院校若想要吸引更多留美博士回流,首先必須要正面迎戰其他國家對於優秀人才的競爭,如果台灣周圍的國家都已經加入了這場人才的競賽,台灣的政府當局豈能不有所作為呢?